看了幾個朋友的 BLOG,在他們的BLOG只看到一段段不開心的事情。在自己的BLOG上面,好像也沒有一件開心事。
人總是容易忘記開心的事,不快的事總是銘記於心,正如一對戀人鬧分手的時候,大多數人都只會想起情人的不對,從沒有回味開心溫馨的日子。 我從來都不願跟舊情人反目成仇,縱使他之前怎樣傷害我,但一起也過了不少愉快難忘的時光,確實不想浪費大家之前所付出的努力、一起創造的開心。
一個人生活了多年,體會了朋友的重要,也清楚知道誰是你的真正朋友,誰是你的酒肉朋友,真正的朋友會在你最需要幫助時不問報答的站出來,酒肉朋友只會覺得悶才找你。在 2006 年,不開心的事真不少,多謝曾經陪我賣醉、開解我的朋友,沒有你們我真的過不了這段日子。
今後,我會儘量在這個 BLOG 記下開心的事情,不開心的事就由它過去,不願不開心的事佔據我的空間。

1 則留言:
好哦!我也想看你開心的日誌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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